各学生会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学生会榜样引领作用,表彰在学生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激励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据2025—2026学年学生会系统评优工作,农学院学生会拟在全院学生会部门内评选表彰一批校级与院级学生会先进工作者与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 项目 | 名额 | 备注 |
| 校级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 2 | 按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2.3% |
| 院级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 2 | 按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2.3% |
| 校级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 | 4 | 按学院学生会固定志愿者总人数的12.3% |
| 院级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 | 4 | 按学院学生会固定志愿者总人数的12.3% |
学生会部门具体名额分配:
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各学生会部门可推荐0-1位学生会工作人员。
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各学生会部门可推荐0-2位学生会固定志愿者,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选推荐。
二、参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业优良,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30%(不包含30%),且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注:25级成绩应以2025-2026上半学年教务网成绩为评优认定依据。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连续任职1届或1年;
4.密切联系同学,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日程安排
4月2日中午12:00点前,各学生会应以部门为单位完成评优材料报送。
参评信息需汇总至附件1中不同工作表(sheet)内,与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压缩(证明材料应附成绩截图以及个人荣誉板块的相关证明),发送至农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邮箱:3464005280@qq.com
命名要求:附件1以“附加1+部门名称”命名
四、注意事项
1.各支部自愿参评,参评支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评选,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2.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奖项申报、审批等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弃权。
3.符合校学发〔2025〕12号《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章学生奖励及荣誉体系-评选办法中的基本条件要求。
附件:1. 农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会评优个人汇总表
农学院团委(代)
2026年3月31日